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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福玲 2002年农历七月初九,我被乡派出所、610以炼法轮功为由强行绑架到市洗脑班,逼迫我悔过,不然就强制送劳教,我被迫在亲属代写的“五书”上签了字,恶警还逼我出卖了同修。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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