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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俊梅 我于2002年在看守所得法。我在看守所的两年中认识了很多大法弟子,她们为了证实大法、救度众生而舍去一切,使我真正看到了法轮大法的伟大。在恶警的迫害下,我曾被迫签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回家后从新学法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看守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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