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云
本人得法时间短,对法理解不深,人心重,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对师不敬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,在同修的帮助下,自己决心坚修大法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跟师父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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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