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季旺
2004年我被非法劳教,在劳教所的高压下被迫洗脑,做了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法的事。我现在声明,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的“五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持修炼到底。加倍补偿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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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