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恒昌
江××刚迫害法轮功的时候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单位叫我签名,我自己做的不够坚定。现在声明原来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