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菊
99年在邪恶压力下所写的“不到外面炼功的保证”作废。决心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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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