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碧
我本人在1999年邪恶势力迫害后,在派出所签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