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小香、王景庄、刘俊梅、任淑慧
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