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继爱、闫军、张素可、陈社平、于清安、孟贵藏、陈春社、杨可存、王爱粉、王记捧、刘玉红、王正、王金枝
在强迫压力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