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珍、李贤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6/11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