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岚
99年7月20号被迫害逼着写的所谓“悔过书,保证”,被逼着写批判大法材料,交大法资料等一切对大法有损的行为声明作废。因为是违心的做的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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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