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长泽
在劳教所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以后的证实法中做好三件事,学法、炼功、发正念、讲真象。消除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坚定的修炼大法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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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