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玉清
我的家人替我办所谓的解教手续时,写的“保证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,和派出所到我家我说的假的“不炼功”的话完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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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