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兰
在高压迫害下,为生存曾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等,愧对师尊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并严格要求自己,加倍努力,走好走正师尊指引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