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罗丽娟 本人于2000年8月15日被邪恶无故从家带走,非法关押、拘留。在拘留期间,由于自己有漏,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,愧对慈悲伟大的恩师,也令自己修成的那一面无法容忍,在此特严正声明:此“保证”统统彻底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31/18850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