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阳仪洪
他人所做虚假证明作废。本人坚决否定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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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