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妮
在邪恶的高压下,本人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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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