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瑞端、吴国先、周俊先、彭小彩、李淑秒、付会武
由大队代签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/18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