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然
在劳教所,我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等不该写的材料。对不起李老师,愧对大法。在此声明:我在劳教所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