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国艳
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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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