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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鹤 我于96年学炼了《法轮功》,炼后三年多的时间,没吃一粒药、没扎过一次针,身心受益。99年7.20以后,大法受迫害,单位和街道、居委会受上边指令,多次找我,让我在事先拟好的“认定书”上签字。我一看“认定书”上的语言与事实不符,太恶毒,所以我多次拒签。可是单位和街道、居委会死缠不放,多次电话或上门搅扰,为了摆脱纠缠,就给单位和街道居委会各写了一份“与国家保持一致”的保证书。事后每当想起就追悔莫及,在关键时刻给大法和师父抹了黑,是对师对法的不敬。每当想起,心里总是自责。从即日起,我严正声明:以前给单位和街道居委会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做到坚修大法心不动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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