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公燕燕
2000年左右,我因被邪恶愚弄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。现在此声明:我所写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内容并非出于本意,全部作废! 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6/1152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