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超
我是一名高三在校学生。我妈妈因为讲真象被邪恶非法判刑四年,至今未回。我爸爸极力反对我跟妈妈学大法,逼着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现在声明:我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7/115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