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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绍民、唐淑贤、张猛、刘艳春、向晓燕、高淑芬 本人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不论是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情况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所有不利于大法的“书面材料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3/189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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