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历明兰
在2001年期间,我对不起师父慈悲救度;写了做了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按师父安排的路走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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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8/1153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