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元秀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、救度更多众生,不负师尊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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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