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巧花
以前在高压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,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9/1154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