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树萍
1999年7月20日,我向居委会交了法轮功动作图解。对不起师父,给大法造成损失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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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