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广凤、张友云
我在此以前所说,所写的一切“悔过书保证书”等等,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,坚修大法之心,永远不动摇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