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宏
我在洗脑班时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