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小芹、苏玉芝、芦素花、梁小兰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