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兴刚
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0/115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