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本升
我是96年得法的。曾写了一些配合邪恶的“保证”。愧对师父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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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1/1155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