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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宇霞 我写过的所谓“保证书以及口头保证”只要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法一天没正过来,我就要向世人讲清真象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5/191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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