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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秀君、王明凤、刘志坤、李凤英 以前在邪恶的压力下,在拘留所里所说的不符合大法心性标准的话,其实不是发自内心的,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6/191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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