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学珍 我自1993年9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,身心受益很大,道德也升华了。我于2000年12月上北京护法,被公安抓后被非法劳教一年。由于自己执著心太重被邪恶钻了空子,在强行洗脑逼迫下,做了一些错事,说了一些错话,也写了“三书”(保证书,决裂书,悔过书)及“揭批材料”,同时也帮助邪恶作了助纣为虐的事。我被提前解教二个月。出来后,我学了老师的经文,和功友们对我的帮助,使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过错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对不起老师,现在我向《明慧网》发出我的声明:我所做的错事、所写的“三书”及“揭批书”一律作废。我一定要“坚修大法心不动”,维护大法,向世人证实大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8/1926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