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绪义、陈青芳
在中共恶党流氓集团的打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6/1173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