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新华
在邪恶迫害下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继续学法,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6/1173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