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顺芳
曾经写了不该写的东西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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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7/1173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