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志生、王瑞芬
在今年后半年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7/1173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