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琼英
在邪恶残酷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