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有棠、温太清、陈秀兰
1999年7月29日,在邪恶打压下,曾写过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