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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靖雯 我是2005年得法的。由于我父母反对,不让我学法,当我在他们面前看书时,父亲打了我,那时,我完全把法给忘了,说出“再也不炼”的话来。我十分后悔。经过同修劝说,我又从新拿起了大法书。现在,我郑重声明:在压力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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