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慧卿
我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我要好好听师父的话,学好法,发正念,讲清真相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损失,跟随师父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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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