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继红
我以前在高压下所写的、所做的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更加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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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