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金英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信大法,走正自己的路,一直跟老师走向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