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大妮、刘洪霞、玉梅、张爱英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