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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秀英

    1999年我有缘得法,在我没得法前,我病不离身,儿女对我也不好,学法后,我身体好了,精神好了,儿女对我不吵不闹,看到我没有了病,他们很高兴。2004年10月我讲真相,被邪恶抓到,公安严刑拷打我,非法关到看守所两个月,还非法判了三年,抄了我的家,后来我走出来了,罚了5000元。2005年7月我到单位要我的生活费,邪恶要我写“保证”,我写了。现在特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/1176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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