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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九有

    我在98年学过大法,99年7.20面对邪恶的迫害,不但放弃了修炼,还说过、写过、骂过对大法与师尊不敬的言辞。今年的上半年我又回到大法修炼中来。特向明慧网站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今往后,紧跟师父,修正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把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弥补回来,做一个正念正信的修炼人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/1176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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