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菊秀
99年12月去上访被绑架到拘留所,逼我写了“保证”,后来厂里办洗脑班,又逼迫我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/117695.html